“您把我说的路都给堵死了,我也没办法了,要不您就走法院诉讼吧。”
“如果我们这有相关信息一定会给您开出来的,问题是确实没有。”
“他们确实有点难为人了哈,您要不再想想其他办法,这个确实不在我们的职能范围。”
“抱歉……”
“您再找找……”
“帮不了您……”
最终还是决定放下执念,请律师,走法院诉讼了。
两个月前,父亲突发心梗离世,配合亲戚朋友料理完后事之后,走上了这一波艰难的继承流程。
继承公证需要所有需要继承的资产的明细,以及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与逝者的关系证明。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坑,有一些甚至可能直接卡了一部分群体的脖子,我觉得稍微分享一下,有刷到的朋友可以提前准备尽量规避。
坑一、丧葬费和抚恤金
按照规定,丧葬费和抚恤金是给继承人的,不算逝者的遗产,所以不需要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调解书就应该可以提取。但是当存在如下条件时,事情就不一样了:
1. 发放单位只能打款到逝者退休金的存折
2. 存折中除丧葬费抚恤金外的金额超过5万
3. 存折打印满了
当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在银行查询存款明细时,银行按照身故查询流程只能给出账户的总金额,无法区分哪部分是丧葬费抚恤金,这将会直接影响公证的费用。然而银行对于这种情况完全没有有效的操作流程。
在跟银行经理沟通后,以没有身故的流程,给我打印了一个带有“丧抚”明细的流水单。不过公证处是否接受,还不知道。
坑二、人事档案
想要顺利继承到遗产,需要查明全部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逝者的父母、配偶和所有子女。而最难的也是这一步,如何证明逝者与其父母的关系。
根据公证处的流程,先去被逝者存档案的单位,让工作人员把亲属相关的信息摘抄到公证处的“证明信”中,然后盖章。
正常情况下,这个材料里会有逝者父母的名字。
不正常的情况就像我一样,能找到的我父亲的人事档案,亲属关系就是完全空白的。
这个 bug 的产生可能跟独特的历史和地区条件有关,以前我们这里是农村,但是经历了下岗潮、下海潮以及城市化,父亲很早前就从乡镇企业出来了,从此档案就不知去向了。可能直到2006年开始准备农转非,才开始补办档案,而此时我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多年,也根本没有人想着给这份档案补上父母的信息。
虽然这个事实可能并没有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但是公证处的公证员老师甚至不愿意相信存在没有任何亲属信息的人事档案。
坑三、户籍底档
正常情况下,除了人事档案,还可以让派出所通过查询户籍底档的方式,找到相关信息,开具关系证明。
然而,到我这里,另一个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 bug 出现了。
民警查了老户籍底档,当时的在一个户口本里,还有我爷爷的哥哥。而户主是这位大爷爷。由于我的爷爷不是户主,而我国的户口本里只有每个人跟户主的关系,所以就根本没有我父亲跟我爷爷的关系。
跟民警聊了聊,甚至当年上户口都不需要提供孩子父母的信息,只要填上跟户主的关系就可以了。
在尝试了很多办法之后,还是没有办法,只能接受现实,走法院诉讼了。
为啥之前不直接走法院呢?一是法院诉讼费按标的价格的百分比收费,北京海淀的房价还是有点小贵的;另一方面是海淀法院的案件非常多,排队可能要三个月往上。
面对制度设计之外的情况,如此庞大的管理系统一瞬间完全失效了,而普通人对此无能为力。并且最吃亏的是在相对低层的体制外城乡结合地区的人,要付出更多的金钱和时间的成本才能办好继承的流程。甚至有可能出现法官给无法查明的继承人留出一部分份额的情况。
在此给父母健在的朋友一些建议,尽量提前避坑吧
•如果父母比较好沟通的话,尽量提前立好遗嘱,这是法律效力最强的。
•有空的话查一下父母的档案,让工作人员帮忙看一下有没有亲属的信息。如果没有的话尽量想办法补一下。
•去原户籍地派出所查一下以前父母的老户口底档,当然这里如何没有亲属关系的话是没法补的。
•如果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健在,提前办个亲属关系公证。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墓地的墓碑,如果有条件的话,尽量把子女的名字刻上。
•以前所有签署过的有亲属关系的文件,尽量保存好。